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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士蓄电池容量试验

容量试验
  理士电池,理士蓄电池,理士蓄电池代理
  (一)核对性试验
  
  通信电源维护制度中,规定了由蓄电池组,向实际通信设备进行单独供电,以考查蓄电池是否满足忙时最大平均负荷的需要,这种放电制度,称为核对性放电。
  
  具体做法是:选择在最大忙时负荷情况,人为使整流器下调浮充电压设置或停电,让蓄电池单独向通信设备供电,实际负荷需要的电量,全部由蓄电池组承担,放电至该条件下(温度、放电率)蓄电池的终了电压时核算其输出容量。由于核对性放电前并不能确切知道蓄电池的保证容量,所以通常情况下放电终了对保障通信安全,风险太大,一般要求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即停止放电。
  
  核对性放电在市电较好的局(站)内,蓄电池组输出容量满足实际负荷0.5~1h供电即可,因此电池是以高的放电速率进行放电。在市电不可靠的局(站)内,电池组容量都选择比较大,所以其放电都是以较小的速率进行的。要注意的是,电池组对小负荷的供电,其放电过程中极化作用很小,超电势变化缓慢,因此放电过程端压变化甚微,所以不能用放电终了端电压的变化表征电池容量,只能通过监测实际放电量了解一般情况。
  
  需要特别指出的,核对性放电试验,除了检查蓄电池的容量是否满足忙时最大平均负荷的需要外,它还有检查直流放电回路是否正常的功能。如电池熔丝温升是否正常,连接条是否接触可靠,电池电流测量回路是否正常等。所以说,核对性放电试验是电池维护工作中最关键的一项内容,此项工作不做,蓄电池其它维护工作做得再好也失去意义。
  
  (二)容量试验
  
  蓄电池的容量试验有多种方式:
  
  1、降低浮充电压法:这种方法是指浮充整流器上有一“放电开关”,当置于“放电开关位置时,整流器的浮充电压自动从54V降至48V,这时蓄电池的电压也立即从54V降到51.8V(蓄电池的电动势约为2.16V/只)然后从51.8V降至48V,这时可以从随机监视电压下降曲线上比较有无落后电池。
  
  2、在线放电法:这时只要调整浮冲电压设置或关闭所有的整流器,利用实际负载设备作负载,使电池马上从浮充状态转入放电状态,随后维护人员在旁观察,并记录某电池放电电压,电流(一般可以选择一小时或二小时放电时间),以放电总电压不低于45.6为准,随后通过各个电池随机监测电压的变化来判断有无落后电池,且可通过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乘以放电子数(可查况相关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资料)来计算大约的放电容量,并以此推断某电池组的性能是否良好。
  理士电池,理士蓄电池,理士蓄电池代理
  3、假负载放电法,采用这种方法放电只能将在用的某电池组单独取出一组使其脱离浮充工作状态,并接上各种形式的负载电阻作为放电时的假负载,然后可选择10小时率的放电电流(或3小时1小时率的放电电流)放电,并记录电池电压、温度等,最后以1.8V(10小时率)作为终了电压,随后通过记算可以算某电池组的实际容量容易是多少。(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为1.75V/单体)
  
  密封蓄电池容量试验(假负载放电法)操作步骤:
  
  (1)电池组均衡充电
  
  (2)电池组脱离浮充电路
  
  (3)电池组接入假负载
  
  (4)调整假负载开关,做电池组以10小时率电流放电。
  
  (5)每小时抄电池组总电压,单只电池电压,放电电流,室温。
  
  (6)电池组电压逐步下降,放电电流会减小;应及时调整放电电流,使之维持10小时率电流不变。
  
  (7)单只电池电压接近1.80V时,应密切注意电池电压,增加抄表次数。
  
  (8)电池组传一电池电压降至1.80V时立即中止放电。
  
  (9)拆开放电电路,测量电池组静态电压。
  
  (10)在监控模块上,设置浮充电压等于电池组静态电压。
  
  (11)把容量试验后的电池组按入浮充电路。
  
  (12)核查监控模块,使之对电池充电电流≤2.5I10。
  
  (13)调整监控模块的浮充电压,使之恢复到原浮充值。
  
  (14)根据电池放电记录,核算电池放电容量。
  
  为确保供电安全,容量试验时,使整流器处在开机状态,把浮充电压调低到略低于正常放电时的电压。一旦电池异常,整流器会自动供电。蓄电池电压值可通过查表确定。如上题中,查表得蓄电池放电一小时端电压是1.99V,则浮充电压设定在1.98*24=47.5V

理士电池,理士蓄电池,理士蓄电池代理


电池放电率

Im/I

M

1/M

10

1

1.00

1.00

9

1.10

1.03

0.97

8

1.24

1.07

0.93

7

1.40

1.11

0.90

6

1.42

1.14

0.89

5

1.66

1.20

0.83

4

2.00

1.28

0.78

3

2.50

1.34

0.75

2

3.00

1.58

0.61

1.5

3.80

1.72

0.58

1.25

4.50

1.85

0.54

1

5.04

1.96

0.51

 

蓄电池实际容量与放电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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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试验
  理士电池,理士蓄电池,理士蓄电池代理
  (一)核对性试验
  
  通信电源维护制度中,规定了由蓄电池组,向实际通信设备进行单独供电,以考查蓄电池是否满足忙时最大平均负荷的需要,这种放电制度,称为核对性放电。
  
  具体做法是:选择在最大忙时负荷情况,人为使整流器下调浮充电压设置或停电,让蓄电池单独向通信设备供电,实际负荷需要的电量,全部由蓄电池组承担,放电至该条件下(温度、放电率)蓄电池的终了电压时核算其输出容量。由于核对性放电前并不能确切知道蓄电池的保证容量,所以通常情况下放电终了对保障通信安全,风险太大,一般要求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即停止放电。
  
  核对性放电在市电较好的局(站)内,蓄电池组输出容量满足实际负荷0.5~1h供电即可,因此电池是以高的放电速率进行放电。在市电不可靠的局(站)内,电池组容量都选择比较大,所以其放电都是以较小的速率进行的。要注意的是,电池组对小负荷的供电,其放电过程中极化作用很小,超电势变化缓慢,因此放电过程端压变化甚微,所以不能用放电终了端电压的变化表征电池容量,只能通过监测实际放电量了解一般情况。
  
  需要特别指出的,核对性放电试验,除了检查蓄电池的容量是否满足忙时最大平均负荷的需要外,它还有检查直流放电回路是否正常的功能。如电池熔丝温升是否正常,连接条是否接触可靠,电池电流测量回路是否正常等。所以说,核对性放电试验是电池维护工作中最关键的一项内容,此项工作不做,蓄电池其它维护工作做得再好也失去意义。
  
  (二)容量试验
  
  蓄电池的容量试验有多种方式:
  
  1、降低浮充电压法:这种方法是指浮充整流器上有一“放电开关”,当置于“放电开关位置时,整流器的浮充电压自动从54V降至48V,这时蓄电池的电压也立即从54V降到51.8V(蓄电池的电动势约为2.16V/只)然后从51.8V降至48V,这时可以从随机监视电压下降曲线上比较有无落后电池。
  
  2、在线放电法:这时只要调整浮冲电压设置或关闭所有的整流器,利用实际负载设备作负载,使电池马上从浮充状态转入放电状态,随后维护人员在旁观察,并记录某电池放电电压,电流(一般可以选择一小时或二小时放电时间),以放电总电压不低于45.6为准,随后通过各个电池随机监测电压的变化来判断有无落后电池,且可通过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乘以放电子数(可查况相关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资料)来计算大约的放电容量,并以此推断某电池组的性能是否良好。
  理士电池,理士蓄电池,理士蓄电池代理
  3、假负载放电法,采用这种方法放电只能将在用的某电池组单独取出一组使其脱离浮充工作状态,并接上各种形式的负载电阻作为放电时的假负载,然后可选择10小时率的放电电流(或3小时1小时率的放电电流)放电,并记录电池电压、温度等,最后以1.8V(10小时率)作为终了电压,随后通过记算可以算某电池组的实际容量容易是多少。(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为1.75V/单体)
  
  密封蓄电池容量试验(假负载放电法)操作步骤:
  
  (1)电池组均衡充电
  
  (2)电池组脱离浮充电路
  
  (3)电池组接入假负载
  
  (4)调整假负载开关,做电池组以10小时率电流放电。
  
  (5)每小时抄电池组总电压,单只电池电压,放电电流,室温。
  
  (6)电池组电压逐步下降,放电电流会减小;应及时调整放电电流,使之维持10小时率电流不变。
  
  (7)单只电池电压接近1.80V时,应密切注意电池电压,增加抄表次数。
  
  (8)电池组传一电池电压降至1.80V时立即中止放电。
  
  (9)拆开放电电路,测量电池组静态电压。
  
  (10)在监控模块上,设置浮充电压等于电池组静态电压。
  
  (11)把容量试验后的电池组按入浮充电路。
  
  (12)核查监控模块,使之对电池充电电流≤2.5I10。
  
  (13)调整监控模块的浮充电压,使之恢复到原浮充值。
  
  (14)根据电池放电记录,核算电池放电容量。
  
  为确保供电安全,容量试验时,使整流器处在开机状态,把浮充电压调低到略低于正常放电时的电压。一旦电池异常,整流器会自动供电。蓄电池电压值可通过查表确定。如上题中,查表得蓄电池放电一小时端电压是1.99V,则浮充电压设定在1.98*24=47.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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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放电率

Im/I

M

1/M

10

1

1.00

1.00

9

1.10

1.03

0.97

8

1.24

1.07

0.93

7

1.40

1.11

0.90

6

1.42

1.14

0.89

5

1.66

1.20

0.83

4

2.00

1.28

0.78

3

2.50

1.34

0.75

2

3.00

1.58

0.61

1.5

3.80

1.72

0.58

1.25

4.50

1.85

0.54

1

5.04

1.96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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